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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案中的家庭报告与专家证据

发布于最后审核:15 分钟 阅读
澳洲家庭法院在抚养权案件中如何评估家庭报告和专家证人证据
根据《家庭法》第102NL条,家庭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但分量由法官判断。没有正当理由,法院很少允许再请第二位专家。

引言

Q1:家庭报告建议孩子跟对方生活,是不是说明我已经输了?

A:不一定。法官从来没有义务照单全收专家的建议,只要理由正当,就可以改变。在 2025 年的一宗上诉案中,家庭报告撰写人建议孩子主要跟父亲生活,但法官判了父母轮流各带一周,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个判决。 参考案例:Asturias & Nasir [2025] FedCFamC1A 187

Q2:我不信任这位家庭报告撰写人,能不能要求法院换一个?

A:光说失去信任是不够的。一位父亲主张单一专家的判断已经被污染,要求另请专家,但法院驳回了申请,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专家处事不公,而且父亲可以在庭审时通过交叉询问来检验报告。 参考案例:Behrendt & Cadenet (No. 2) [2021] FamCA 19

Q3:孩子的心理医生写了一份报告,法官能不能直接不看?

A:法官如果拒绝审阅孩子主治心理医生提供的相关证据,判决就有被推翻的风险。在一宗案件中,初审法官把主治心理医生的报告排除在外,而这份报告对孩子的行为给出了另一种解释,上诉法院因此撤销了变更居住地的判决。 参考案例:Simmons & Simmons [2023] FedCFamC1A 44

抚养权案件里的专家证据指的是什么?

抚养权案件中的专家证据,是指具备专门训练、学习或经验的人给出的意见,大多数时候它以家庭报告(family report)的形式出现。家庭报告可以由法院的家庭顾问(family consultant)撰写,也可以由法院委任为单一专家证人(single expert witness)的私人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或社工撰写。家庭报告撰写人会分别约谈父母,通常也会见孩子,观察孩子和父母各自相处的情况,阅读法庭文件,然后就怎样的安排最符合孩子利益向法官提出意见。

抚养权案件里还会出现另外三类专家。一是针对特定问题委任的专科单一专家,比如评估某位家长精神健康状况的精神科医生。二是治疗方专家(treating practitioner),比如你的家庭医生或孩子的心理咨询师,他们可以就自己实际提供过的治疗出具证据。三是对抗性专家(adversarial expert),也就是一方家长自己为打官司聘请的专家。这几类专家的待遇各不相同,规则如下:

  1. 家庭报告虽然包含传闻证据,但可以被采纳。 家庭报告转述的是父母、孩子、老师等人对撰写人说过的话,按理说这属于传闻证据。但《家庭法》第102NL条(2024 年修法前为第69ZT条)在子女案件中排除了传闻证据规则,所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提交:Adler & Parrow [2024] FedCFamC1A 192。
  2. 可以采纳不等于起决定作用。 根据《证据法》第135条,如果一项证据的证明价值明显低于它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偏见、误导或浪费时间的风险,法院仍然可以拒绝采纳。报告一旦进入证据,分量多重由法官决定,法官也可以偏离报告的建议:Asturias & Nasir [2025] FedCFamC1A 187。
  3. 由谁来提供专家证据,法院说了算。 《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家庭法)规则》第7.1部分的设计初衷,就是把专家证据限制在审理案件所必需的范围内。法院明显倾向于只用一位单一专家,而不是让几位专家互相打擂台。家长如果想依赖自己聘请的对抗性专家,一般要先获得法院许可:Eastling & Pariser [2024] FedCFamC1A 239。
  4. 单一专家是为法院工作的,不替任何一方家长说话。 专家必须给出客观、不偏不倚的意见,整个过程也必须对双方公平。交给专家的材料应该经过双方同意,不能由一方私下塞过去:Nepean & Treloar [2010] FamCA 781。

核心要点:家庭报告几乎总会被法院采纳,法官也会仔细阅读。但报告只是证据,不是判决。法官会把它和其他所有证据放在一起权衡,而且哪些专家能在法庭上发言,也由法院决定。

为什么要弄清法院怎样对待专家证据?

在澳洲离婚孩子抚养权案件里,家长对专家证人的作用常常有两种误解:一种是把家庭报告当成最终结论,另一种是以为报告不利时,自己花钱另请专家就能翻盘。这两种误解都会浪费金钱和时间,还可能损害你的案子。如果理解错了:

  • 你可能花钱请了一位法院根本不让出庭的专家。 没有法院许可就自行委托第二份意见,或者只是因为不喜欢第一份报告就申请换专家,都可能被驳回,钱也就白花了。
  • 你可能错过真正检验报告的机会。 挑战家庭报告的正确场合是庭审,靠的是交叉询问和指向相反方向的证据。有些家长看到不利的报告就放弃了,有些则把精力都花在撤换撰写人上,反而忽略了这些真正有用的准备工作。
  • 重要证据可能根本到不了法官面前。 如果治疗方专家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交给法院,法官就可能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作出改变孩子一生的判决,随之而来的往往是上诉、重审,孩子还要再经历好几年的不确定。

最后一点并不是假设,下面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发生的。

案例分析:Simmons & Simmons [2023] FedCFamC1A 44

这对父母在 2015 年分居,育有三个女儿。上诉时大女儿 X 11 岁,两个妹妹都是 8 岁,其中一个被诊断为自闭症谱系障碍。X 披露曾遭父亲性侵,2020 年 1 月的一份儿童保护报告记录性侵已被证实,但父亲始终没有被起诉。法院随后委任了一位单一专家心理学家,她在 2020 年 7 月建议孩子们继续跟母亲生活。2020 年 4 月到 10 月间,X 在一家政府心理咨询机构看过一位临床心理学家九次。应独立儿童律师(ICL)的要求,这位心理学家出具了一份报告,认为 X 的性化行为很可能与创伤有关。

2021 年底,一段视频显示两个孩子在穿着衣服的情况下有性化行为。单一专家随即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建议,转而支持立即把孩子的居住地改到父亲那边,理由是她认为母亲管不住孩子们的行为。庭审时,初审法官拒绝采纳主治心理学家的报告,表示自己不打算看这份报告,又驳回了母亲传召这位心理学家出庭的请求。

判决:上诉法院支持了母亲的上诉,撤销原判,发回由另一位法官重审。上诉法院指出,这位主治心理学家并不只是母亲聘请的对抗性证人,而且单一专家自己也承认,她一直没能联系上那家心理咨询机构。按照原审的安排,孩子们先是有四周完全见不到母亲,之后每周只能和母亲有三个小时的监督探视。

Before making such an order that in and of itself was likely to cause such significant emotional distress to the children with potential lifelong implications for them, the Court had an obligation to ensure that a decision of such magnitude for these children was based upon the most comprehensive and relevant evidence that was reasonably available.

要点:这个案子里单一专家报告的分量极重,正因为如此,法院更需要看到指向另一方向的证据。利害关系这么大时,相关的专家证据就应该摆在法官面前,确保这一点是你律师的职责。

不同情况下法院怎样处理专家证据?

法院怎样对待专家证据,要看你想用它做什么。下面三种情况覆盖了家长最常问的问题:家庭报告对你不利怎么办,什么时候可以再请一位专家,以及治疗方专家和专家程序的公正性。

情境一:家庭报告对你不利

常见误解:家庭报告撰写人建议什么,法官就会判什么。

法律真相:在抚养权案件里,家庭报告往往是分量最重的一份证据,但作出判决的是法官,因为法官听取了包括交叉询问在内的全部证据。只要给出清楚的理由,法官可以对报告的某些部分不予重视,甚至完全不采纳报告的建议。

The judicial power to decide the legal dispute and exercise of statutory discretion always rests in the hands of the trial judge, not the expert witness. Expert opinion evidence is liable to be influential, but not if it is discounted for valid reasons

案例分析:Asturias & Nasir [2025] FedCFamC1A 187

这对父母在一起 12 年,2023 年 3 月分居。女儿 2018 年 10 月出生,有全面发育迟缓和一级自闭症谱系障碍。2024 年底之前,母亲一直是主要照顾者。2024 年 12 月,独立儿童律师聘请的一位精神科医生对母亲可能给孩子带来的风险提出担忧,双方于是同意了临时安排,孩子搬去和父亲住。到 2025 年 2 月,父母双方都承认那位精神科医生的意见毫无根据,但临时安排一直维持到了庭审。

2025 年 5 月庭审了五天,家庭报告撰写人建议孩子主要跟父亲生活。其实父母双方想要的安排很接近,都希望孩子每两周在自己这边住 9 晚、在对方那边住 5 晚。法官对报告撰写人在 2023 年观察中对母亲的批评不太重视,因为撰写人自己也指出,2025 年再观察时母女互动明显改善,而且孩子在父母之间来回切换显得很自在。

判决:法官判父母轮流各带一周,大多数重大事项共同决定,孩子的医疗决定由母亲单独负责。父亲提起上诉,理由之一是法官没有说明为什么偏离家庭报告。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认定初审法官已经详细说明了选择平等时间安排的理由。

Adler & Parrow 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同样的道理。那个案子里的家庭报告撰写人病重,再也无法出庭作证,父亲主张报告应该被排除,或者至少几乎不给分量。法院还是采纳了报告,但因为报告没有经过交叉询问,初审法官对它做了详细分析,权衡时格外谨慎。父亲提出的批评只影响报告的分量,不影响它能不能被采纳。

如果家庭报告对你不利,把精力放在这些地方:

  1. 逐行阅读报告,找出它所依据的事实。只要这些事实在庭审中被证明有误,建立在上面的意见分量就会下降。
  2. 看看报告撰写人掌握的信息全不全。缺少关键文件、报告已经过时、没有约谈孩子,都是质疑报告分量的正当理由。
  3. 和律师一起准备交叉询问的问题,这是检验家庭报告最主要的方式。
  4. 记住法官会看全部证据。报告出来之后,你自己的表现和证据仍然很重要。

情境二:你想再请一位专家

常见误解:如果我不同意单一专家的意见,可以自己花钱请专家,把他的报告交给法院。

法律真相:由谁提供专家证据,是法院决定的。通常只有在新专家能填补真正空白的情况下,比如现有专家没有资格处理的专业问题,法院才会允许增加专家证据。对报告不满意,或者对撰写人失去信任,都不够。

I accept the submission of Counsel for the mother that if loss of confidence alone was a broadly applicable criterion for discharge of a single expert, such discharges would be happening on a regular basis.

案例分析:Behrendt & Cadenet (No. 2) [2021] FamCA 19

这对父母为 2011 年出生的孩子打了很多年官司。2017 年 11 月,双方同意委任 B 医生为单一专家,负责撰写家庭报告。母亲指称父亲过去观看色情内容,说明他的养育能力有问题,B 医生因此建议在更新家庭报告之前,先请一位 IT 专家和一位性偏好障碍方面的专家出具意见。但 IT 专家无法确定到底是谁看了那些内容,因为父母共用密码,经常登录对方的电脑账户。

2020 年 12 月,父亲申请撤换 B 医生,另行委任单一专家。他说自己已经对 B 医生失去信任,认为 B 医生看过的材料可能已经污染了他的判断。母亲和独立儿童律师都反对这项申请。

判决:法院驳回了申请。法官认为,父亲所谓的失去信任,说到底是在指控偏见,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 B 医生处事不公。父亲可以依照法院规则就更新后的报告要求澄清,也可以在庭审时交叉询问 B 医生。换一位新专家意味着要重新消化多年积累的材料,只会让案子拖得更久。

对比下面两个案子,可以看出申请增加专家证据什么时候可能成功。

对比维度Warner & Warner [2010]Atkins & Caldwell & Anor (No. 2) [2011]
申请内容以精神科医生作为单一专家,代替家庭顾问在家庭顾问之外,再传召一位依恋理论专家
现有证据是否有空白母亲可能有影响养育能力的精神疾病,超出家庭顾问的专业范围没有,家庭顾问本身就能处理依恋问题
专家与这家人的接触对全家进行全新评估将近两年没见过双方和孩子
对审理进度的影响出报告的时间和家庭报告差不多庭审已经开始,而且可能引发专家之间的对立
结果✅ 批准,专家费用由父亲承担❌ 驳回

关键:在 Warner & Warner [2010] FamCA 410 案中,父亲证明了母亲有可能患有可诊断的精神疾病,而这种疾病可能影响她的养育能力,家庭顾问没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来评估。新专家提供的是法院原本没有的东西。在 Atkins & Caldwell & Anor (No. 2) [2011] FMCAfam 74 案中,拟传召的专家只会重复家庭顾问的工作,而且掌握的信息更旧,还会引发对法院毫无帮助的专家对立。值得一提的是,Warner 案中法院判由父亲承担专家费用,因为想深挖这个问题的是他。

如果你认为需要第二位专家:

  1. 先说清楚现有专家回答不了的具体问题是什么,以及它为什么会影响结果。
  2. 说明你需要的是另一种专业能力,而不只是另一种意见。
  3. 尽早提出。临近庭审或者庭审中途才申请,法院会担心拖延。
  4. 做好自己掏钱的准备。法院可能让想要额外证据的一方承担费用。

情境三:治疗方专家与专家程序的公正性

常见误解:我自己的心理医生或者孩子的心理咨询师写的报告,就算对抗性专家报告,法院要么不理,要么需要先获得许可。

法律真相:治疗方专家和为打官司聘请的专家不一样。2021 年规则第7.01(1)条限制了治疗方可以发表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检查结果、所做的治疗、治疗的理由和预后,但在这个范围内,他们的证据是可以采纳的。与此同时,法院会严格把关单一专家程序的公正性。

It is not appropriate to conflate the opinion evidence of a treater with the evidence of an adversarial expert. An adversarial expert is engaged by a party in the context of litigation, a treater has a profession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party (or child) which exists independently of the litigation.

在 Eastling & Pariser 案中,母亲想带三个孩子从墨尔本搬到昆士兰。她提交了主治心理学家的报告,报告分别预测了在双方各自方案下她精神健康的走向。父亲认为这超出了治疗方专家可以发表意见的范围。上诉法院不同意,认定这些证据没有超出规则的范围,并指出这位心理学家并没有就怎样的判决最符合孩子利益发表意见。

这个情境的另一面,是让单一专家的工作过程保持干净。如果一方家长背着另一方给专家塞材料,法院可能会撤换这位专家。

案例分析:Nepean & Treloar [2010] FamCA 781

2009 年 4 月,法院委任一位儿童与家庭精神科医生作为单一专家,就双方 2003 年 6 月出生的孩子的抚养安排出具报告。报告撰写期间,母亲的律师在没有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给专家发了一份 12 页的文件,违反了法院规则。这份文件把事实指控和法律主张混在一起,有贬低父亲的内容,还涉及父亲有争议的事项。报告出来之前,父亲根本没有机会回应。

母亲认为,专家并没有照搬文件里的说法,而是针对不同版本的事实分别给出了意见。父亲则认为报告已经被污染,要求撤换这位专家,另行委任。

判决:法院撤销了对这位专家的委任,并下令重新委任。法官采用的标准是:一位公正的普通旁观者是否可能合理地认为,这份报告受到了违规提供的文件的影响,结论是符合这个标准。如果把有问题的部分删掉,剩下的报告也没多大用处了。法院命令母亲提名三位儿童与家庭精神科医生,由父亲从中选一位。

法官还说,这类报告应当出自双方都能接受的、无可指摘的程序,即使结果不合自己的心意。同样的公正性问题也出现在 McElhinney & McElhinney [2021] FCWA 14 案中。那个案子里,单一专家的心理学家执业注册在庭审前不久被暂停。法院认定,暂停注册使她不能继续担任单一专家,而且除非双方同意,她的报告不能在她本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直接提交。法院还驳回了父亲的提议,即请同一诊所的另一位同事在不见当事人的情况下审阅她的报告。

实际操作中,你应该:

  1. 没有对方同意或法院命令,绝不要私下给单一专家发送任何文件,所有材料都应通过双方商定的委托函(letter of instruction)提交。
  2. 如果孩子在看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尽早告诉你的律师,这位治疗方可能掌握单一专家没有的重要证据。
  3. 让治疗方的证据守住应有的范围:他观察到了什么,做了什么治疗,预后如何。
  4. 如果你确实认为程序受到了影响,要及时提出,并拿出具体证据,而不是只凭一种不公平的感觉。

如果你怀疑有偏见的是法官而不是专家,判断标准类似,详见怀疑法官有偏见怎么办?。如果专家证据涉及一方家长的精神健康,可以参阅精神疾病会影响抚养权吗?。关于家庭报告撰写人怎样向法院转达孩子的意愿,请看孩子的意愿,法院给多大权重?。如果专家被要求判断一方家长是否在离间孩子,可以参阅法院靠什么证据认定家长疏离?。

抚养权案件涉及专家证据时该怎么做?

家庭报告是证据,不是判决。 在 Asturias & Nasir 案中,法官没有采纳家庭报告撰写人的建议,说明了理由,判父母轮流各带一周,这个判决在上诉中得到维持。

相关的治疗方证据应该提交给法院。 在 Simmons & Simmons 案中,主治心理学家的报告被排除在外,结果一项改变孩子生活的居住地变更被撤销,案件发回重审。

不喜欢专家,不是撤换专家的理由。 在 Behrendt & Cadenet (No. 2) 案中,父亲失去信任并不足以让法院另请单一专家,他的救济途径是在庭审时交叉询问。

第二位专家必须填补真正的空白。 在 Warner & Warner 案中,因为家庭顾问无法评估可能存在的精神疾病,法院允许委任精神科医生。在 Atkins & Caldwell 案中,第二位专家只会重复家庭顾问的工作,申请被驳回。

程序必须干净。 在 Nepean & Treloar 案中,未经同意发给专家的一份文件,就让一份已经完成的报告作废。

正确做法:

  • 认真、诚实地配合家庭报告撰写人的约谈和观察
  • 通过庭审中的交叉询问和证据来检验不利的报告
  • 确实存在专业空白时,尽早向法院申请委任专科专家
  • 把你或孩子正在接受的心理咨询或治疗告诉律师

错误做法:

  • 把约谈当成表演,或者教孩子该怎么说
  • 只因为不喜欢建议就申请撤换专家
  • 未经法院许可,自行委托对抗性专家
  • 背着对方家长私下给单一专家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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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羽律师肖像

作者介绍

赵凌羽律师

主任律师

赵凌羽律师是澳大利亚执业家庭法律师,拥有八年以上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涉外案件,已累计服务逾 1,800 件家庭法事务,善于制定高效务实的策略。

在诉讼之外,赵律师积极投入法律普及,持续制作双语家庭法内容,帮助社区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作出更安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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